评建办专家组对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专业自评报告进行二次审核

发布人:  时间:2017-03-24

  3月23日上午,评建办专家组在评建办会议室召开会议,审核专业自评报告。治安系、侦查系、技术系、公安管理系负责同志及专家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专家组组长王缨军主持。

  专家组与四个系部负责人共同探讨了专业学位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并对每个专业自评报告的进行了研讨。

  专家组认为: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是新建本科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自评报告要紧紧围绕指标体系,将各专业成立以来的举措和成效进行全面的挖掘和总结,同时,专业自评报告又是学校自评报告的支撑,专业自评报告的撰写要关注几个关系:一是专业自评报告中关键性表述要与学院自评报告的用词一致;二是专业自评报告要在特色凝练上下功夫,突显专业特色;三是未填实的数据尽快梳理,已使用的数据要与专业自评简表和学校相关数据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四是四个专业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要统一,形式上保持一致。

  治安系、侦查系、技术系、公安管理系负责同志就专业自评报告写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专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一致认为通过本次会议的讨论,就专业自评报告框架、内容体现和报告格式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会后会尽快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