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河南省委法律顾问聘任会在郑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出席会议并为受聘省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省委副书记邓凯宣读了聘任省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和法律咨询机构的通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穆为民主持会议。会上,有5位专家受聘为河南省委法律顾问,30位专家受聘为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省法院研究室等6个研究机构为省委法律咨询机构。我院副院长吕萍教授入选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为30名专家之一。
吕萍教授是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研究,并取得了诉讼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在《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论文多次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有《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研究》《盗窃铁路运输货物犯罪与追诉研究》等专著;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等教材10余部,主持完成了河南省和公安部等省部级项目6项。获“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2016年被聘为“河南法治智库专家”,这些成果都为吕萍教授入选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顾问制度是新时期党依法执政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谢伏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使其成为依法执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为党委、政府决策加筑一道“安全网”。今后,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等,都应当主动向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同时他希望受聘的法律顾问和专家政治坚定,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发挥好咨询论证作用,围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好审查把关作用,围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好参谋智囊作用,围绕社会稳定大局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参谋助手,把好法律源头关。
2016年,我院在“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的发展理念指引下,坚持走“相通相近、逐步拓展”的发展路径,成功举办了“城市轨道交通警务创新发展论坛”、“铁路安全与反恐论坛”、“公安院校特色建设论坛”、“法治铁道暨铁路法理论与实务论坛”等一系列学术交流活动,逐步整合系部、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产生了广泛而又积极的影响,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在此背景下,吕萍教授被聘为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这对我院建设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加强与河南地方党委、政府和高等院校的交流,助推学院内涵建设和全面发展,提升我院在河南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促进河南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