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为了加强对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管理,提升我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论证和申报的质量与水平,本次申报采用三级论证方式,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提前精心准备,仔细研读文件,组建申报团队,认真组织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方式:本次申报采用三级论证的方式,即课题组论证、系部论证和学院论证。
1.课题组论证。由课题组根据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并进行论证后将材料报送所在系部;
2.系部论证。系部主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后再报送系部;
3.学院论证。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系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定稿。
(二)申报要求:
1.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申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申报工作作为提升科研竞争实力,争取发展资源的重要机遇来抓,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精心组织,扎实部署,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浓厚的申报氛围。
2.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组织专家做好申报辅导,对项目选题、设计论证等进行指导和把关,坚决避免低水平申报和重复申报,努力使项目申报质量和层次有新的提升。要正确处理申报数量与申报质量的关系,把着力点放在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上。
3.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尤其是要重点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填表规范等,确保每一份申报材料规范有效。要注意今年申报政策的新变化,严格按照新的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请和报送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指南》于2018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大家随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6.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7.申请书等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并装订。
8.其他事项请按照《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执行。
(四)材料报送时间:系部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后的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论证修改后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申报人据此修改后最迟应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因我院材料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请各部门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料下载: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可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下载。
(六)其他事项。非专职教师随课程所属系部论证与申报。
联系人:任林茂,常亚楠;电话:60666079,邮箱:renlinmao@rpc.edu.cn。
附件:《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