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9-01-09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试用期满考核范围,截止2019年1月31日,在校工作已满6个月的劳务派遣人员。
  2、年度考核范围,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参加试用期满考核的劳务派遣人员。
  3、用人部门尚未按《铁道警察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将细化的考核指标体系报组织人事处备案的,暂不予以考核。
  4、劳务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满和年度考核工作与部门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考核分为个人述职和部门民主测评两个环节,各部门按在职人员考核日程安排做好民主测评会议工作,到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人数三分之二,若无法按照考核日程规定时间安排请及时联系负责考核人员。
  5、试用期满和年度考核的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表(A4规格双面打印,可加页)须按要求填写打印,于2019年1月18日17时前报至组织人事处407房间,逾期不报暂缓办理续聘和正常增长薪级工资手续。
  附件:1、《劳务派遣人员考核方案》[点击下载]
     2、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点击下载]
     3、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表[点击下载]
     4、劳务派遣人员考核指标[点击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