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4-10-21

院属各部门:
为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履行高等学校的职责,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并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我院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为院属处级内设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余人员编制随学院“三定”方案一并下达。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的职责范围为:
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一)组织构建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协调、监督学院各部门具体实施;
(二)负责学院教学质量信息的分析、研究与反馈;
(三)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价工作,学生学习状况监控及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学院教学督导、教学管理监控及评价工作。
二、教学评估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教学评估工作(包括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等与教学有关的专项评估工作)。

铁道警察学院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