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4-10-29

各党总支、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0月24日,公安部分别召开党委会议和部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工作。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郭部长讲话精神,把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党的中央全会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各项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决定》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体系、三个依法、三个法治、五大原则、六大任务、十大亮点”,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2、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在部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统一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认识,统一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对全面依法治国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大原则的认识,统一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举措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学院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郭部长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和力量,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思维,完善各项制度,明晰各项责任,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统筹抓好学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加快合格本科院校建设,培育高素质法治建设后备人才。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1、认真学习四中全会公报和《决定》精神。要认真组织学习全会《公报》、《决议》,以及《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的相关评论。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各项重大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精神结合起来,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以及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学院本科内涵建设和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制定大学章程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为建设合格本科院校、培养法治人才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

  2、各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加强学习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法治要求和法治精神。要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确保进课堂进头脑,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三、切实加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组织领导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习活动扎实开展。精心组织好集体学习,把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好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学习,使全会精神覆盖到各个层面,确保全会精神深入人心。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不断把全会精神的学习引向深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真正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3、充分利用报刊、网站、橱窗等内部教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全会精神宣传活动,进一步坚定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推动学院改革发展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院建设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请各党总支、支部将初步学习情况以简报形式于本周四报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