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4-09-05

院属各级党组织:
部直属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学院党委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7.17”和“8.6”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积极贯彻落实部领导重要指示和活动方案具体要求。学院各基层党组织也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形式传达了相关学习内容。活动开局良好。
由于活动开展之际学院正值暑假,一些工作无法统一布置,为避免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干部教师学习不够系统的现象发生,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认真开展集中整治阶段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动员学习阶段任务进行“补课”,现提出要求如下:
1、深入学习。院属各单位组织教职员工集中学习讨论“7.17”和“8.6”会议精神,做到入心入脑、真学真做;个人要认真对照《内务条令》、《纪律条令》、三项纪律等规定,切实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自律,从严要求,务必把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2、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践行,努力在学习上深一层、认识上高一筹、实践上先一步,切实在执行制度、查摆问题、落实整改上作出表率。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发生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理。
3、立查立改。以警容风纪、内务管理、涉酒涉车三个问题为整治重点。查摆出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无法即刻整改的问题,要明确计划书、时间表、责任人,确保问题能够整改到位。制度执行要坚决有力,决不允许做选择、打折扣、留余地。
4、严格自律。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廉洁从教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禁干部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特别是中秋节、教师节、学校开学等重要节点,教职员工更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杜绝一切不廉洁行为发生。
5、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动真格、用实招,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附件:1.《关于在部直属机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3.《关于印发警容风纪、内务管理和涉酒涉车问题主要规定摘录的通知》
4.《铁道警察学院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4年9月4日

附件1—4:[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