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新形势,着力应对网络和信息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十二五”时期保密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根据公安部2014年3月19日保密委员会扩大会议和郑州市委保密委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发展大局和全面提升保密工作能力的实际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我院保密委员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保密委员会成员
主 任:江宜怀
副主任:赵晓波 路春生 王 立 薛怀祖
刘 猜 刘国建 刘 严
委 员:其他院属各单位负责人
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保密工作的开展,院办主任赵晓波同志兼任保密办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院保密委员会是学院党委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在上级保密委员会和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学院各单位的保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部、教育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
2. 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公安部、教育部有关保密规定,组织制定学院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3. 指导、协调、检查院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4.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保密干部教师的业务培训;
5. 组织保密检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6. 协调有关单位查处泄密事件和窃密事件,并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 组织召开学院保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和奖励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保密办公室职责
保密办公室是学院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各项保密工作的组织落实。具体职责如下:
1. 具体组织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和法律、法规实施,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委员会、学院保密委员会的指示精神;
2. 负责起草保密工作规划、拟定保密规章制度;
3.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制订保密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对保密工作人员和涉密人员的业务培训;
4. 组织开展学院保密检查和技术防范工作;
5. 直接负责或者监督学院所发生的泄密事件的查处,对泄漏的国家秘密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学院保密委员会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泄密案件及查处、补救工作情况;
6. 对学院的信息网络进行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检查;
7. 组织学院保密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8. 承办学院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向上级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9. 承办上级或者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责任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负责人,要按照学院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办公室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保密工作;与学院保密委员会主任签订保密责任书。
2.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起草制订本单位及重点部位保密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涉密人员;本单位责任人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其他保密职责,根据《铁道警察学院保密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请院属各单位尽快上报本单位涉密重点部位及涉密人员名单,制订本单位及重点部位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下载并签署保密责任书,并将上述3份材料于5月30日前报办公室秘书科(行政楼208室),电子邮箱:wangyatao@rpc.edu.cn,电话:6015
附件:1.铁道警察学院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点击下载]
2.单位责任人保密责任书[点击下载]
3.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点击下载]
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