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庆祝建国六十五周年文艺汇演节目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4-08-08

院属各分工会:
为庆祝建国六十五周年,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公安部《关于征集庆祝建国六十五周年文艺汇演节目的通知》(公党群【2014】3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就我院征集庆祝建国六十五周年文艺汇演节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院教职工
二、节目类型
1、歌舞类。包括独唱、重唱、小合唱、独舞、群舞及戏曲表演唱等节目形式。
2、器乐类。包括民族乐器、西洋乐器独奏、齐奏,各种乐器混搭演奏等节目形式。
3、语言类。包括相声、小品、诗朗诵、情景剧等节目形式。
三、有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把推选节目的过程与开展爱党、爱国、爱部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动员、组织教职工踊跃参与活动。
2、各分工会应本着自愿、节俭的原则推选节目,在不耽误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排练节目,不得铺张浪费。
3、节目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形式新颖多样,能够充分表达广大教职工对党、对祖国的热爱,对公安事业的执着,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展示多姿多彩的警营文化生活。
4、节目以视频形式报送,歌舞、器乐类节目不超过5分钟,语言类节目10-15分钟。
5、选送节目请填写文艺汇演节目推荐表(见附件)连同光盘于8月20日前报送院工会(行政楼408)。联系电话:6048。

附件:节目推荐表

院工会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