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系部:
我院第十一届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选题指南已编写完毕(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各教学系部组织发动学生认真阅读,根据所学专业及自身兴趣确定选题,查阅资料,开展创新活动。全体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认真的态度指导学生。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应注重成果的新颖性、创新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凸显铁路公安或公安特色。
二、各系部可通过课堂及学管大队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使学生充分认识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意义,培养学生热爱科学的创新精神、尊重科学的思维方式、实践科学的操作能力。
三、学生可根据指南选定题目,亦可根据指南范围及自身兴趣并征得辅导教师的同意自命选题。
四、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成果创作时应注意团队建设与培养,但完成人不应超过5人,理论与软科学类成果完成人不超过2人,具体格式见《成果格式模版》(附件2)和成果申报表(附件3)。
五、学生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参与人,不超过2项。
六、辅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每位老师辅导创新成果原则上不得超过3项,学生创新成果曾获公安部奖的辅导教师辅导数额可增至5项。
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为创作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15日为材料报送与审查阶段,4月16日开始进入成果评奖阶段。
八、学校评奖结束后予以公示,并在获奖成果中遴选15项参加公安部组织的第十四届全国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
九、具体奖励规定按我院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执行。
联系人:任林茂,常亚楠。邮箱:renlinmao@rpc.edu.cn。联系电话:6079。
附件1:选题指南[点击下载]
附件2:成果格式模版[点击下载]
附件3:成果申报表[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