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中青年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现开展2019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公安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道德高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
(二)业务条件
1.近三年来,公安业务类课程教师年均完成教学课时140学时以上,通识类课程教师,年均教学课时180学时以上;系统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至少获得过一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其他教学工作。
2.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在本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中取得明显成绩,或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教学研究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3.外语基础较好,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和操作能力。
4.近三年,在教研、科研方面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3项(公共基础课教师2项):
(1)主持一项院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并结项,或参加两项厅级教研、科研项目并结项(前5名),或参加一项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前6名);
(2)教学、科研成果获厅级以上奖励(前5名);
(3)参加院级以上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或实验室建设项目(前5名);
(4)正式出版过本专业的专著、教材,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5)在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专业课3篇,公共基础课2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按规定时间交本系部选聘小组。
(二)系部推荐
各系部选聘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7月1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三)学院评审
由组织人事处组建学院选聘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选聘意见。
(四)正式聘任
院长办公会研究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的拟聘人员审议通过后,院长聘任。
推荐评议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对于表现优异且有特殊贡献者,可由学院选聘领导小组直接提名。
三、其他事宜
1.此次评选中青年骨干教师不超过20名,并将从评选候选人中择优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3名。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曾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者不再参与向河南省推荐。
2.请院属各部门择优推荐4名候选人,并于7月10日上午12点前把相关材料交由组织人事处,过期不候。
联系人:殷文洁 联系电话:6018
附件:1.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点击下载]
2.中青年骨干教师汇总表[点击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