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发布者: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河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疫情发展最新形势和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就近期我校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全体师生根据安排在家度过假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返校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二、教务处和各系部要根据实际妥善做好专业实习工作和下学期教学计划调整预案;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课程,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并做好答疑和指导。后续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校内暂停培训、会议、论坛等人员聚集类活动。警苑宾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营业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四、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车辆及人员原则上不得进校,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须凭本人身份证经保卫处严格履行登记、询问,经值班校领导批准后方能进校。

      五、学生工作处和各学管大队要做好湖北籍学生以及全国各地学生健康情况的关心和摸底统计。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全校学生状况统计和日报告,各学管大队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

      六、组织人事处和各部门要建立摸排工作机制,做好教职工的疫情摸排统计工作,掌握教职工健康情况和外出情况。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状况统计和日报告,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

      七、后勤管理处要积极联系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强化对全校公共区域的保洁、消毒和空气通风工作。在校在岗保卫服务人员应全部佩戴口罩上岗,并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体温自测和登记。

      八、总值班人员和各重点岗位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联络畅通,及早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请示汇报和处置突发情况。

      九、全体师生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从官方渠道了解相关知识和信息,科学做好防控工作,不轻视、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十、全体师生在此特殊时期请不要前往武汉等疫源地。尽量不外出、不聚会、不聚餐,住所常通风,日常多饮水,饮食宜清淡,进行合理的体育锻炼。确需出门的请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避免在人员密集区域逗留。已在疫区的师生尤其要做好自我防护,服从疫区政府统一管理。

      十一、全体师生要注重科学及时防治,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如被确认是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隔离和诊治。如发现疑似症状,在及时就医的同时,要如实及时向学校报告。

      十二、校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认真落实;要按照公安部党委的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铁道警察学院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