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我院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赵克志部长关于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创造条件建设交通运输警察学院,加快铁路警务、城轨警务、水域警务、空域警务、道路交通警务、缉私警务六大领域发展步伐。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及《铁道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在前期征集选题的基础上,科研处汇总编制了《铁道警察学院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即日起进入项目申报与立项评审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是国家为支持中央高校开展基础性、交叉性、前沿性等领域的自主创新研究、重大课题培育及博士毕业生的自主选题研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我院以本基金作为校级科研项目的专项经费,对学院汇集科研人才、凝炼学术方向、锻炼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高层级项目,从而提升学院科研质量和水平、服务社会的能力及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积极组织,认真审核,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申报范围与经费
      (一)项目申报范围可按《项目指南》(见附件1)原题申报,也可自选题目。《项目指南》是在广泛征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整合后形成的,与征集的原项目选题设计人没有隶属关系,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但为扩大立项范围,希望申报人加强与本部门老师的沟通,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申报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平均计划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平均计划资助1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声誉,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对所申报的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三)2016年、2017年基科费项目没有结项或撤项的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不含)以上学院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请以系部为单位将审核汇总后的《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份、《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于2019年3月25日16:30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稿发至王战红邮箱(wangzhanhong@rpc.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
      五、评审方式与立项数额
      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为合理配置科研资源,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与科研质量,项目立项评审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立项总数原则上不设上限,同1个项目只批准1个项目组中标。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与项目组签定项目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一)2019年9月开展本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对不能达到合同书规定进度的项目组提出整改措施,2020年4月学院组织专家结项验收。结项验收时,重点项目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含)以上,一般项目须在专业学术期刊或高校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二)2017年、2018年基科费项目满足结项要求的,请以系部为单位将结项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结项材料包括不少于1万字的结项报告1份、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档。对于预期不报送结项材料或者不具备结项要求的按撤项处理,根据《铁道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追缴相关项目经费,主持人3 年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联系人:王战红,徐莎,联系电话:60666087 。
      附件:1:项目指南[点击下载]
         2:申请书[点击下载]
         3:项目论证活页[点击下载]
         4: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5:铁道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