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院编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补充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赵克志部长在公安大学、警察大学的讲话精神及对我院创建交通运输警察学院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教材建设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动教学内容改革,结合公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经研究,学院决定在2018、2019年规划教材立项的基础上补充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原则、范围和重点
      (一)立项原则
      1.整体规划,分段实施。各系部应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新时代公安高等教育及学科发展的需要,顺应我院创造条件建设交通运输警察学院的要求,以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合理编制教材规划,分年度申报。
      2.突出重点,兼顾其他。以铁路警务、城轨警务、水域警务、缉私警务、空域警务、道路交通警务等六大专业领域及新建专业方向主干课程教材为重点,兼顾思政辅助教材、传统特色课程教材和实验实训教材。
      3.以建为主,逐步完善。推动我院交通运输警务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推进新专业方向发展,涵养专业孕育课程,及时编写体现交通运输警察教育新思想、反映课程建设最新方向和科学研究最新成果的教材,为创建交通运输警察学院提供条件。
      (二)立项范围
      1.六大专业领域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
      2.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专业基础类和专业核心类课程教材;
      3.思政类辅助教材;
      4.体现改革创新的专业实验、实训、实习教材;
      5.其他符合本次立项原则的教材。
      (三)立项重点
      铁路警务、城轨警务、水域警务、缉私警务、空域警务、道路交通警务等六大领域及新建专业方向的主干课程教材。
      二、申报内容要求
      (一)适应新时代公安事业发展和交通运输警务领域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本学科知识领域新发展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先进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
      (二)具有思想性和先进性,能够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
      (三)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富有自身特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申报条件
      (一)主编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我院在职在编教师。
      2.在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丰富的公安实践经历;独立讲授1门课程(与申报教材相同或相近)2轮(未招生的新建专业方向不受此限制)以上。
      3.每种教材限定1名主编。每人限主编1种教材。
      (二)副主编及编写团队
      1.副主编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研究能力,熟悉本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公安实践经历;独立讲授1门课程(与申报教材相同或相近)2轮(未招生的新建专业方向不受此限制)以上。
      2.教材编写团队以同课程组成员为主,结构合理,实力较强。学院鼓励编写团队吸收实战部门教官,也可吸收劳务派遣人员参加。
      3.每种教材限定1名副主编。每人副主编教材不超过2种。
      (三)立项编写的教材原则上为我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设必修课程用教材,较为成熟的选修课用教材也可申报。新专业方向中具备编写条件的课程可参照上述条件申报。
      (四)已被学院及其他单位立项建设的教材或专著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主持学院规划教材等项目到期未结项的,不得再申报。
      四、立项类别、建设周期、经费
      (一)本年度院编规划教材项目分为一般和重点两类,立项不超过20种,其中重点和一般比例为1:2。
      (二)一般项目建设周期1年,重点项目建设周期2年。
      (三)一般项目每种立项教材资助2万元,重点项目每种立项教材资助4万元。经费使用按照《铁道警察学院院编教材管理办法》执行。立项建设教材获批省部级规划教材后,学院将追加经费资助。
      五、申报立项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主编)根据立项范围进行选题,填写《铁道警察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向课程所在系部提出立项申请。
      (二)系部审核推荐
      1.各系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明确主编、副主编及编写组成员。其中主编1人,副主编1人。
      2.各系部按推荐顺序填写《铁道警察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
      (三)学院评审
      教务处审核后,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2019年度院编规划教材拟补充立项建设项目。
      (四)公示与公布结果
      补充立项建设项目经公示无异议,报学院批准后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教材编写字数标准为5000字/学时。
      (二)请各系部将《铁道警察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铁道警察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经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月18日17点前报送教务处公安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通过教务处教学建设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网址http://192.168.145.1:84/tcs/)。
      (三)项目立项后,学院与教材主编、课程所在系部主任签订编写协议。不能按照协议履约的,追究主编和系部主任责任,并核减主编和课程所在系部下一年度立项数额,主编两年内不得以主编身份申报院级规划教材。
      联系人:胡丽娜
      联系电话:60666074
      附件:
      1.《铁道警察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点击下载]
      2.《铁道警察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