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宣传推广全省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在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新征程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道德环境。
      二、参评条件、范围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推进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4.不图名、不图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荣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反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5.在外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河南人声誉,展示河南人的良好形象,传播河南好声音。
      6.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8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作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推荐名额
      自主报名。
      四、评选程序及奖项
      我院将择优推荐一人参与省级评选。河南省教育厅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同时,将从中遴选推荐参加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
      五、有关要求
      1、校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进行推荐,确保质量。
      2、参评人员要认真填写《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并实事求是撰写推荐人物事迹详细材料。要求:事迹材料(500字以内),并附人物2寸近期正装彩色(红底)标准照3张。
      3、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一式10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附300字以内的推荐信,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8年11月7日12点前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10房间),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liboya@rpc.edu.cn,本人如有主要奖项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可复印后一并报送,评审结束后不再退发相关材料。
      4、宣传部将汇总申报资料,与组人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遴选后,报院党委审核批准,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及电话:党委宣传部李博亚 6037
     
      附件一: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点击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