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按照院级教改项目研究进度,现应进入到结项验收阶段,为确保结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年度院级教改项目未按期结项的项目。
2017年度院级一般教改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一)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二)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结项材料
(一)2016年度院级教改项目未按期结项的项目
1.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2.1万字以上研发报告;
3.已发表的教研论文,CN期刊2篇或核心期刊1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
4.课程概要(即课程名称、课程类型、前导与后续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课程内容梗概等)、教学大纲、讲义、教案、多媒体课件、教材或参考文献、思考题等教学材料;
5.本项目教学实践的相关证明材料。每个选修课程立项项目组有1--2名成员向本科生讲授该研发课程;每个培训专题课程立项项目组至少有两名成员分别向在职民警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或向在校学生举办该项目内的专题讲座各一次。所有研发课程均需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接受常规教学质量考评,由听课学生、学院督导组成员及评议专家进行听课评价,并由相关专家结合研发课程要求做出书面评价意见。
(二)2017年度院级一般教改项目
1.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2.1万字以上研究报告;
3.已发表的项目研究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
4.其他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目结项材料均通过铁道警察学院教学建设系统上传,经系部管理员(教学秘书)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10日24: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所有提交电子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由系部统一于2018年7月11日12:00前交至教务处。
五、其它事项
(一)2016年度院级教改项目如未能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按撤项处理,追回全部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二)2017年度院级教改项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建设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延长至2019年6月。延期结项的,须通过铁道警察学院教学建设系统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同时须提交纸质项目进展情况登记表(附件3)。
(三)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名称、项目成员、项目完成单位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须通过铁道警察学院教学建设系统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同时提交纸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和证明材料。
(四)项目研究报告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后重复率50%以上的不做结项验收处理。
(五)铁道警察学院教学建设系统地址:http://192.168.145.1:84/tcs/,以项目负责人工号登陆即可提交结项材料,办理延期和变更手续(密码0,请登陆后立即更改密码)。
望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确保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公安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人:胡丽娜,联系电话:60666074。
附件:1.应结项教改项目一览表[点击下载]
2.项目验收申请表[点击下载]
3.项目进展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4.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点击下载]
5.教学建设系统操作手册[点击下载]
教 务 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