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15号)文件精神,我校可做为部署院校申报“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高校从学校层面,以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推动全体教职员工把工作的重音和目标落在育人成效上,推动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推动实现知识教育与价值塑造、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构建中观的一体化育人体系。
      (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系部从系部层面,充分挖掘各项工作蕴含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并作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环节,构建微观的一体化育人体系。
      具体内容详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1)。
      二、申请方式
      (一)提交申请。有意向的部门可根据中央 31 号文件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交试点申请。申请书见附件2。
      (二)考察遴选。教育部按照“重点突破、标准引领、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从工作基础、能力意向、条件保障等角度,通过专家论证和实地考察等方式,择优确定一批委托开展试点工作单位。
      三、提交材料
      (一)材料类别
      1.《“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1份;
      2.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
      3.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刻录光盘形式)1份。
      (二)提交时间
      各有意向的部门请于 2018 年 6 月 10日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论证考察后提出修改意见。
      经院领导通过后的申报材料将于2018年6月15日前由教务处统一邮寄至教育部。
      联系人:胡丽娜;联系电话:0371-60666074。
      附件:1.《“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点击下载]
         2.“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点击下载]


                                           教 务 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