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按照《铁道警察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附件1)的有关要求,我校2018年上半年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已着手开始准备,请各部门参照处置实施细则的报废报损条件提交申请并填写《铁道警察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和明细表》(附件2)。申请表提交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8日下午18:00前,联系人:李培培,联系电话:6361。
附件1:《铁道警察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点击下载] 附件2:《铁道警察学院国有产处置申请表和明细表》[点击下载]
后勤管理处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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