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8年教工春季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贯彻《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增强我院广大师生员工身体素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定于5月9—11日举办2018年春季田径运动会。为了便于广大会员踊跃参赛,确保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竞赛日期:2018年5月9日--11日
      2、地点:田径场
      二、参赛办法:
      (一)分组:
      男子:甲组(50岁以上,含50岁);
         乙组(40岁--49岁);
         丙组(40岁以下,含40岁);
      女子:甲组(45岁以上,含45岁);
         乙组(35岁以上--44岁);
         丙组(35岁以下,含35岁)。
      (二)报名:
      1、教职工以分会为单位报名参赛。
      2、个人项目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两项集体项目:迎面接力和“同舟共济”),报名后不得更改或顶替,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比赛资格。
      3、某项目报名不足三人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4、报名时要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组别、姓名、年龄、项目填写准确,一式两份,于4月27日下午17:30前报院工会(行政楼308),电话:6049。
      5、团体赛各分会必须报名参赛,否则扣除明年工会活动经费。
      6、比赛只取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男、女):
      1、铅球;
      2、立定跳远;
      3、50米抱球跑(篮球);
      (二) 乙组(男、女):
      1、铅球;
      2、跳远;
      3、100米;
      4、200米;
      5、50米抱球(篮球)跑;
      (三)丙组(男、女):
      1、铅球;
      2、跳远 ;
      3、100米;
      4、200米
      5、400米;
      6、1500米
      7、50米抱球(篮球)跑;
      (四)集体项目:
      1、6人男女混合50米往返接力跑(以分会为单位报名,每队女教工至少2人以上,没有女教工的分会少一名女教工参赛成绩加三秒)。
      2、5人×50米×1“同舟共济”计时赛(以分会为单位,男女不限)(预决赛):
      a.结队方式:各分会可报两组,每组5人,男女不限,个人不能重复参加。
      b.比赛方式:从起点到终点计时。
      c.计时与成绩录取:在裁判发出起跑令后开始计时,以最后一名队员身体躯干越过终点线瞬间停表读计每队的完成时间,最后以完成时间作为每队的比赛成绩,完成整个比赛用时最少的一方为胜,按照时间顺序决定名次。
      d.犯规:提前越过起跑线都视为起跑犯规,必须重新起跑,如起跑犯规超过两次,则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在比赛途中,如有队员摔倒或队员落地分离落舟,视为队伍分离犯规,则全体队员必须回到摔倒或分离地点,重新站在舟上后继续跑完剩下的距离。其间不停表,中间重新结队的时间计算在该队的成绩之中。
      e.安全事项:比赛途中,如有队员摔倒或队员从木舟上下落分离,全体队员必须在裁判的鸣哨后立即停止跑动,防止相互拖带挤压造成损伤。
      比赛服装要求:参加集体项目的队员必须着运动服,穿运动鞋(不按要求着装视为违规)。
      四、奖励:
      (一)各比赛项目共设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2名(第二、三名),三等奖3名(第四、五、六名。如某个项目报名人数超过20名时,第四名---第十名均获三等奖,……类推)。
      (二)凡报名参加比赛者,无论是否取得名次,均发给纪念品。只报名不参赛者,没有纪念品。
      五、注意事项
      拟参加各比赛项目的男女教工,应根据本人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不易参加激烈运动者,建议尽量不要报名参赛,以免出现意外,各参赛人员一定要注意安全。
      附件:运动会报名表[点击下载]                                  

                                                   院工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