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我院2018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及《铁道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在前期征集选题的基础上,科研处汇总编制了《铁道警察学院2018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即日起进入项目申报与立项评审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意义与要求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是国家为支持中央高校开展基础性、交叉性、前沿性等领域的自主创新研究、重大课题培育及博士毕业生的自主选题研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我院以本基金作为校级科研项目的专项经费,对学院汇集科研人才、凝炼学术方向、锻炼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高层级项目,从而提升学院科研质量和水平、服务社会的能力及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积极组织,认真审核,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申报范围与经费
      (一)项目申报范围须按《项目指南》(见附件1)原题申报。《项目指南》是在广泛征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整合后形成的,与征集的原项目选题设计人没有隶属关系,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但为扩大立项范围,希望申报人加强与本部门老师的沟通,避免重复申报。
      (二)为扩大立项数额,培育中青年学术人才,本次申报项目均为面上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声誉,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对所申报的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三)已主持各级各类在研科研项目3项(含)以上或2016年基科费项目没有结项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校级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不含)以上学院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各部门将审核汇总后的《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份、《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式15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于2018年3月2日(周四)下午5:00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稿发至徐莎邮箱(xusha@rp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方式与立项数额
      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为合理配置科研资源,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与科研质量,项目立项评审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条件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立项总数原则上不设上限;同1个项目只批准1个项目组中标。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与项目组签定项目合同书。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本项目为2018年度项目,2018年12月学院将组织专家结项验收。结项验收时须在专业学术期刊或本科院校学报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二)2018年9月组织中期检查,对不能达到合同书规定进度的项目组提出整改措施;对项目研究进度缓慢、不可能按期结项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收回项目所余经费,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联系人:刘宝真,徐莎
      邮箱:xusha@rpc.edu.cn
      联系电话:6087
             科研处
              2018年1月8日

      附件1:项目指南[点击下载]
      附件2:申请书[点击下载]
      附件3:项目论证活页[点击下载]
      附件4:铁道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