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河南省文明委《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6月6日,院文明办收到河南省文明委发布的《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新的测评体系相对于2015年有较大调整,学院文明办现根据新的测评体系对院属各部门的任务进行了重新分解,请各部门对照新的任务分解表,认真安排落实。
      请各部门列出详细的任务推进表及责任人。已经开展的活动,凡是原来报送的活动档案材料符合新测评体系要求的,不再重复报送。不符合要求的,需要重新报送。原有测评体系有要求、新测评体系没有列明的活动,不再做硬性要求。相关活动档案要按照报送时间及时报院文明办。
      省、市文明办预计将于9月底对在届省级文明单位进行抽样年度复审,届时在文明建设档案材料检查、实地考察等活动中,如若有重大缺项的,将予以摘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从下年度起扣发文明奖。请各部门务必重视,合理安排好活动开展时间,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

                                                  院文明办
                                                 2016年6月8日
    附件:《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