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活动标识、主题口号和卡通形象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公安部《关于征集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活动标识、主题口号和卡通形象的通知》公宣传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院师生征集大赛活动标识、主题口号和卡通形象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活动标识
    充分体现公安工作特色和“公安改革创新大赛”主题,设计理念要朝气蓬勃,图文要有艺术性和创新性,寓意丰富、线条流畅、色彩明快、图形美观。放大缩小不影响视觉效果。
    (二)主题口号
    符合活动主题,能够直观生动反映活动主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感染力。积极向上、振奋精神、言简意赅、朗朗上口。字数不超过10个字。
    (三)卡通形象
    可以为人物,也可以为具有拟人化特征的其他物体。能够充分体现活动特色,蕴含创新大赛激发民警创新热情、展现民警才能风采的要求,体现民警积极投身公安改革、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形象特征,构思新颖、形象生动、富有时代感、视觉冲击效果强。图稿可由单幅图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的多副图组成,适于平面、立体展示和电子媒介传播,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
    二、有关要求
    (一)作品格式
    活动标识、卡通形象应使用电脑设计,图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格式可为JPG、GIF、PNG,单幅图稿不大于10MB,多副图稿不大于30MB,需报送相关图稿文件和对应的申报表格电子版。主题口号征集只报送申报表格电子版(详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院属各部门要鼓励有设计爱好和特长的师生积极参与大赛标识、主题口号和卡通形象的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必须为原创,不得有抄袭、侵权等行为。方案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归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大赛办将以适当方式对作者进行奖励。
    请于5月6日前,将设计图表和申报表格电子版压缩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yanxiu@rpc.edu.cn。邮件标题、附件文件名称均统一格式为:【设计类别】+单位+设计人或团队主创人姓名(如:【大赛标识】宣传处某某)。如同时报送多个类别的作品,请按不同类别分开报送。
    附: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宣传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