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0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4月8日上午8:30分,在实验楼七楼学术报告厅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一)》。 一、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 二、参加会议人员于4月8日上午8:20前入场完毕; 三、着冬常服,不戴帽子; 四、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负责清点人数。 五、各部门于4月7日下午5:00前,把参加集中观看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组织人事处。因故不能参加人员,需注明原因;因私请假人员,需附请假条。
组织人事处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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