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教工春季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贯彻《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增强我院广大师生员工身体素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定于4月15日举办2016年春季田径运动会。为了便于广大会员踊跃参赛,确保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5日8:00—17:30
      2、地点:院田径场
    二、参赛办法:
      (一)分组:
      男子:甲组(50岁以上,含50岁);
         乙组(40岁--49岁);
         丙组(40岁以下,含40岁);
      女子:甲组(45岁以上,含45岁);
         乙组(35岁以上--44岁);
         丙组(35岁以下,含35岁)。
      (二)报名:
      1、教职工以分会为单位报名参赛。
      2、个人项目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一项接力),报名后不得更改或顶替,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比赛资格。
      3、某项目报名不足三人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4、报名时要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组别、姓名、年龄、项目填写准确,一式两份,于4月7日下午17:30前报院工会李莉处,电话:6049。
      5、团体赛各分会必须报名参赛,否则扣除明年工会活动经费。
      6、比赛只取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男、女):
      1、铅球;
      2、立定跳远;
      3、50米抱球跑(篮球);
      (二) 乙组(男、女):
      1、铅球;
      2、跳远;
    3、100米;
    4、200米;
      5、50米抱球(篮球)跑;
      (三)丙组(男、女):
      1、铅球;
      2、跳远 ;
    3、100米;
    4、200米
    5、400米;
    6、1500米
      7、50米抱球(篮球)跑;
    (四)集体项目:
    6人男女混合50米往返接力跑(以分会为单位报名,每队女教工至少2人以上,没有女教工的分会少一名女教工参赛成绩加三秒)。
      四、奖励:
      (一)各比赛项目共设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2名(第二、三名),三等奖3名(第四、五、六名。如某个项目报名人数超过20名时,第四名---第十名获三等奖,……类推)。
      (二)凡报名参加比赛者,无论是否取得名次,均发给纪念品。只报名不参赛者,没有纪念品。
      五、注意事项
    拟参加各比赛项目的男女教工,应根据本人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不易参加激烈运动者,建议尽量不要报名参赛,以免出现意外,各参赛人员一定要注意安全。

      附件:运动会报名表 [点击下载]                                 


    院工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