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201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立项(共54项)及2016年学院重点培育项目(共8项)公示已经结束。按照《铁道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课题组须与学院签订《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合同书》(见附件1)、《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重点培育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参与人不得同时参与2项(不含)以上课题,课题主持人在填报《项目合同书》时,须对参与2项(不含)以上课题的参与人员作出调整。
(二)预期成果应严格按照申报时的要求详细填写,如成果形式为论文时需标注篇数及发表期刊的级别,如一般期刊、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等。
(三)本次立项课题批准经费为2万元/项。
(四)请课题组按照《铁道警察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使用报销经费。
(五)各课题组于3月24日前将《项目合同书》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稿发至陈亚蕾邮箱。
注:填表时请务必阅读《项目合同书》的填写说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材料将予以退回修改。
联系人:陈亚蕾;电话:60666087。
科研处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1.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合同书[点击下载]
2.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重点培育项目合同书[点击下载]
3.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立项名单[点击下载]
4.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重点培育项目名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