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日,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放假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2.放假期间,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实验和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警体部等重点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严格遵守各项值班工作制度。其他单位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离开市区须向院办带班领导请假。
3.全体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假期期间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4.各单位要在3月30日前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报送至院办综合科。联系电话:6010。邮箱:sunliang@rpc.edu.cn。
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