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2016]111号)文件规定,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个人申请、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原则,由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请,并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的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进行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部门推荐意见。
2.各部门将申请人的的申请材料、部门推荐意见于3月2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经汇总审核后,呈报院长办公会。 3.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申请人。
4.选派工作的详细要求,请下载附件查询。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2016]111号)[点击下载]
2.《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点击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