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铁道警察学院委托对铁道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铁道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承包年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采用1+1+1模式(一年合同期满,按委托方的规定符合续签条件的,可继续续签合同)。
采购编号:YHZB-2016050
项目地点:铁道警察学院
招标范围:学生一食堂、学生二食堂的餐饮服务。委托方提供食堂、厨房主要设施设备、员工宿舍等;承包方向委托方支付设施、设备租赁费,承包方须依据委托方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承包期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学生一食堂
第二标段:学生二食堂。
注:一个投标单位不得同时中两个标段。若投标单位同时中取两个标段,须自行放弃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3年内从事有不低于2家高校餐饮经营服务的经验(其中必须有一家为河南高校经营案列);
4、投标人有3年以上高校食堂服务经验,企业信誉良好,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5、投标人须有一定规模和稳定的操作队伍,拟用厨师中至少2人持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以上(含高级,至少有1人为技师等级)证书,实际操作能达到相应等级水平。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范围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19 日至2016年 7 月 25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2310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2份及以上高校餐饮经营服务业绩(含河南高校经营案列);
(4)2名高级厨师高级资格证及其社保。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1、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开标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铁道警察学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1号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传真:0371-6394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