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项目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发改投资[2013]1539号。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铁道警察学院委托,就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项目法律顾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新郑教育园区,项目建设用地8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9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为14.4亿,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2招标范围: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法律顾问跟踪服务。包括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的起草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审核、建设项目合同法律签订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索赔及可能引起的诉讼等专门性法律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法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含分支结构);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连续10年及以上执业经历;
3.3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领衔完成建筑工程项目法律顾问不少于3例或担任过三家及以上工程建设单位法律顾问;近五年完成房地产工程法律诉讼业务不少于5例;
3.4投标人近五年以来具有与高校法律咨询服务合作案例;具有与大型房地产、建筑企业法律咨询服务合作案例;具有与大型建设项目法律咨询服务合作案例;
3.5团队其他主要成员均须具有律师执业证,并具有5年以上职业经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1904房间)报名,过期不候。
4.2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2.1法人或主要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2.2律所执业许可证(郑州市市区外的律所,提供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
4.2.3税务登记证;
4.2.4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
4.2.5律所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文件;
4.2.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律所简介、拟派项目部成员资历与简介等资料)。
备注:(1)、上述4.2.1~4.2.6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资格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铁道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道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1904室
联 系 人:吕丛、刘冲
电 话:0371-69092012 / 0371-63616905
电 子 邮 件 :hnyxwb@126.com
铁道警察学院新建办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