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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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道警察学院校园能源消耗动态监测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道警察学院校园能源消耗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铁道警察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铁道警察学院校园能源消耗动态监测管理系统;
    2.2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北,天明路东西两侧;
    2.3建设规模:铁道警察学院校园能源监控消耗动态检测管理系统,对院区每栋建筑能耗等数据的统计,所需的监控系统控制室内设服务器、工作站及通讯设备。
    2.4 招标范围:本系统所需的硬件设备及软件技术支持;
    2.5 工期45天;
    2.6 控制价:1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贰级)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贰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贰级),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提供报名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年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必须取得本次项目所投主要产品(数据管理服务软件、能源管理平台、智能继电器、室内移动传感器、拼接显示屏等)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上述三证合一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报名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提供企业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 4 月 18日至2016年 4 月22 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23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通过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道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371-65928339

    铁道警察学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