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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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校舍维护与改造--学生食堂和学生处用房修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校舍维护与改造--学生食堂和学生处用房修缮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铁道警察学院,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校舍维护与改造--学生食堂和学生处用房修缮项目工程监理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农业路31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校舍维护与改造--学生食堂和学生处用房修缮项目所包含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及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投标人及投标项目总监在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过的类似工程业绩;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17日至 2015 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3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通过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3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道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3室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0371-65928756
    邮 箱:hnzbj3@126.com

    2015 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