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对其所属的校内民族餐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对外承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铁道警察学院民族餐厅服务承租项目
二、招租信息
内容 | 租赁年限 | 位置 | 月设备折旧费 |
学生民族餐厅 | 租期三年,每年续签一次。 | 铁道警察学院院内 | 月营业额的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须是少数民族。
2、投标人须持有清真餐饮资质和餐饮服务相关证明并熟悉高校特点与办学规律,不得生产经营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禁食的食品。
3、投标人近5年内从事有不低于1家高校清真餐饮经营服务的经验。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消防事故证明,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证明。
5、投标人预派驻团队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厨师(主要烹饪制作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等级厨师人员数不少于炊事员总数的30%,清真食堂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范围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铁道警察学院后勤管理处208报名登记。
4.2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1份及以上高校清真餐饮经营服务业绩;
(5)主厨专业技能证书及其社保。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1、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胶装成册,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留存复印件。2、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勘察现场信息
5.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获取相关信息。
5.2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相关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到现场踏勘而引起投标失误或者造成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接收投标文件信息及开标信息
6.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7日17时30分。开标地点:铁道警察学院后勤管理处20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租公告在《铁道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八、招租人信息
招租方:铁道警察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6066360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