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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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道警察学院房屋修缮工程—水箱修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铁道警察学院委托,就铁道警察学院房屋修缮工程—水箱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1 项目名称:铁道警察学院房屋修缮工程—水箱修缮项目
      1.2 项目编号:HNZB2017090485
      1.3 预算金额:650494.58元
      1.4 工 期:30日历天
      二、项目概况
      铁道警察学院锅炉房15m3开水箱及屋顶200m3热水箱的水箱更换等,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3.1竞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竞标人需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报名企业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提供报名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竞标人缴纳);
      3.4 竞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份;
      3.5 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
      3.6其他要求:
      3.6.1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
      3.6.3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1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截止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3号中科金座8楼)
      六、竞争性谈判有关信息
      6.1 竞争性谈判时间: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竞争性谈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3号中科金座8楼)
      七、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事项
      7.1招标人:铁道警察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371-60666360
      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
      联系人:刘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371-65928339 65928026
      邮 箱:ztz310@126.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竞标人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8.1、8.4、8.5、8.6、8.8项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8.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8.2 竞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
      8.3 竞标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4 竞标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提供报名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8.5竞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合同;
      8.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出具)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开具)、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8.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8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
      8.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
      注:1)竞标人无需提供企业注册前的资料。2)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竞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竞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竞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铁道警察学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