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铁道警察学院委托,就铁道警察学院反恐训练常规器材购置二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铁道警察学院反恐训练常规器材购置二标段项目
2.2 项目编号:HXZB-HN-160907
2.3 地 点:甲方指定地点
2.4 交 货 期: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采购内容:各类武术道具、服装及竞技散打擂台一个
3. 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须为(武术道具、服装、竞技擂台)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3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良好信誉查询证明材料;
3.9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高新区瑞达路与翠竹街交汇处总部企业基地32号楼2楼报名处接受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供应商提供良好信誉查询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2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高新区瑞达路与翠竹街交汇处总部企业基地32号楼2楼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乔女士
电话:0371-53373125、18538292792
地址:高新区瑞达路与翠竹街交汇处总部企业基地32号楼2楼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