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铁道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我国唯一一所培养铁路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1950年创建于北京,2013年更名为铁道警察学院,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足铁路、面向交通、服务公安”的办学定位,遵循“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的发展理念和“相通相近、逐步拓展”的发展路径,主动服务公安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内涵和特色建设,推动学校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先后为公安机关培养各类毕业生和在职民警5万余人,涌现出以一级英模雷宏、一级英模沈战东、“90后最美学警”李博亚为代表的英模校友群体被誉为“铁道卫士的摇篮”。
学校设有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铁路警务系(筹)、图像与网络侦查系(筹)、侦查学系、治安学系、公安管理学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法学系、警察体育与战术训练教研部、公安基础教研部、马克思主义教研部等系部;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本科专业,反恐、城轨交通安全与执法、铁路巡乘、铁路警卫、公安情报、视频侦查、公安文秘、法制宣传与新闻发言人等本科专业方向,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特警等专科专业。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7门,获批省部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建成“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铁警基地”,并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建实践教学基地29个。拥有基础实验室、公安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场馆40个,馆藏纸质图书66.37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在校生4500余人。
学校现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9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2人,享受部级津贴教师4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河南省教学标兵10人,建立跨学科研究中心16个,专家工作室4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80余项,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5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项;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8部;出版发展研究、特色研究丛书和国外铁路公共安全译丛多种,校级规划教材、特色教材、学术专著等50余部;发表论文千余篇,其中SCI、CSSCI、EI、ISTP、CSCD及中文核心期刊共149篇;获发明专利8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9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大学生科技应用成果奖及各类竞赛奖150余项。组织师生参加G20峰会、金砖会晤等国内大型安保任务,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2次。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教育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韩国、老挝等国警察院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主动服务国家外交战略,成功举办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老挝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铁路警察培训班。这也是我国公安院校首次培训外国铁路警察。
学校新校区位于郑州市新郑教育园区,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总投资16亿,预计2020年建成。
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党委将在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体师生,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大局,继续统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内涵特色建设,不断提高内部治理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建成“全面合格、特色鲜明,行业一流、国内领先”的公安高等院校而努力奋斗。
近年来,在公安部、河南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关心下,学校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学生就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我院2012届~2015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截止目前我院2017届毕业生实际入警率已达91%以上(办理报到证人数为85%),部分地区招录工作未完成。
第一部分 毕业生就业政策
招录培养机制改革是提高公安民警素质能力、建设“五个过硬”公安队伍的源头工程,为从根本上解决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难、急需专业人才引进难、艰苦边远地区招警难这三个“老大难”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心, 2015年2月16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改革方案。政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框架意见后, 2015年12月2日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2015年12月22日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两个招录意见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出台,在各项公安管理制度改革中率先部署实施。
两个招录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
2016年1月26日,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在京联合召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两个招录意见精神,对改革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特别是做好2016年公安机关招警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进行部署。人社部、公安部两部办公厅和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印发了工作方案(人社厅发[2016]5号)要求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的计划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警的计划要分别编制。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录用计划数量一般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60%,每年不超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报考数量的90%。
关于铁道警察学院,国家公务员局相关主要领导在两个意见解读中明确指出主要立足于为铁路公安机关培养专业人才,从2016年起,铁道警察学院招生计划的编制,由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公务员局、铁路公安局测算各地铁路公安机关的用人需求,提出招生规模,编制铁道警察学院招生计划。
第二部分 毕业生规模与结构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公安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的针对性,提高我院毕业生入警就业率,我们针对2017年我院毕业生入警就业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我院毕业生1101人,其中本科毕业生690人(男516人,女174人),专科毕业生411人(男357人,女54人)。
其中,本科专业5个: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学、公安管理学(公安文秘方向)。
专科专业3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
第三部分 毕业生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公务员考试情况
2017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笔试工作由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我院1101名毕业生中共有1097名报名参加考试,其中本科687人(男513人,女174人),专科410人(男356人,女54人);951人报考铁路公安,146人报考地方公安,4人因升学原因放弃参加。
2017届毕业生中,共计706人选取铁路岗位,283人被地方公安机关录用,2人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录用。
按照国家划定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我院总过线人数922人,其中报考铁路公安职位毕业生中802人过线,上线率84.12%。按照笔试分数统计,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成绩50分以上的占74.25%;专业科目成绩60分以上的占58.90%;总成绩在50分以上的占80.18%。按照毕业生生源地统计,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平均成绩在55分以上,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天津、宁夏、内蒙古等省平均成绩低于院平均分。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成绩相对偏低,达到合格分数人数较少。具体情况如下图:
备注:1097人报名后,其中2人未参加考试,故1095人成绩有效。
第四部分 毕业生就业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参加2017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考试1095人,共991人就业,其中:入警989人。铁路公安机关招录中,706人选取职位,未选取职位76人;面试不合格2人,体检不合格8人,体测不合格11人;283名毕业生被地方公安局录用;2人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录用;15人被公安边防及公安海警录用;1人通过研究生考试;7人通过专升本考试。
2017届毕业生共1101人,其中:男生总数873人,就业792人;女生总数228人,就业199人(升学8人属于未就业)。
其中,本科生总数690,就业人数635人,升学1人;专科生总数411,就业人数356人,升学7人。
第五部分 就业工作落实措施
为了在新的就业政策形势下,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学工部招生就业办公室在院党委领导下,多方宣传,多渠道拓宽就业途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引入社会辅导机构,加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的系统辅导,提高学生应试能力。积极邀请中公教育、和园教育、京佳教育等三家教育培训机构入校培训、并拟定校园定制课辅导方案,开展公考辅导讲座,详细讲解考试的知识技巧等,培训毕业生1000多名,有效地提升了毕业生的备考能力。
二、发掘内部资源,提高毕业生专业科目应试能力。为了我院毕业生应试能力,学工部招生就业办公室积极发掘学院内部教学资源,组织侦查系、治安系、公安管理系、法律系、警察体育与战术训练教研部等20名教师,对2017届1101名毕业生开展相关公安专业科目课程培训,共102个课时,以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掌握的知识、能力和技能要素为主,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警务技能三个方面开展辅导,解决了毕业生在公务员考试学习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组织开展专家讲座。在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前,学工部招生就业办公室邀请相关考试专家来学院做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帮助学生把握出题方向、侧重点以及最新动态,提高学生应试水平。
四、加强与铁路公安局的密切联系,积极争取铁路公安机关招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2017年全国铁路公安机关为我院毕业生专设铁路公安职位905个。
五、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经与地方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山东、内蒙古、青海、新疆、陕西、福建、广西、贵州、海南、四川、重庆、河南、辽宁、安徽、宁夏、山西、浙江、北京、广东、上海、黑龙江、天津等22个省、市、自治区为我院毕业生设职位348个,另有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对我院毕业生的专场招录工作,招录毕业生55人。详见下图:
北京 | 天津 | 河南 | 福建 | 甘肃 | 贵州 | 海南 | 黑龙江 | 辽宁 | 山西 | 上海 |
9 | 22 | 13 | 2 | 8 | 34 | 26 | 8 | 12 | 3 | 1 |
四川 | 重庆 | 陕西 | 浙江 | 山东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宁夏 | 内蒙古 | 广西 |
3 | 4 | 6 | 26 | 30 | 14 | 33 | 50 | 7 | 9 | 40 |
另:宁夏为全国公安院校非宁夏籍考生设37个职位。
六、鼓励毕业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今年共7人通过“专升本”考试; 1人通过研究生考试;3人参加选调生考试;同时加大同公安部边防局、各边防总队及边防海警总队联系,第一时间收集边防公安招录公告,为毕业生报考提供信息支持和报考材料千余份,2017年为6个边防总队输送优秀毕业生15名。
七、积极配合招录单位招录服务保障工作。联考结束后,共接洽十八个铁路公安局、六个边防总队及二十多个地方公安机关等近百人来校进行政审、阅档、座谈、面试、体检、体测、签约等录用工作。
第六部分 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条 行测实施机考对毕业生成绩产生一定影响。行测考试时实行上机考试,产生了很多问题,比如各模块时间限制较为紧张;技术不完善,导致考试过程中有些机器出现掉线、死机现象;场地受限,考试环境杂乱等,使学生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对分数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条 毕业生面试环节相对薄弱。由于就业压力较小,毕业生对面试不够重视,应试准备不充分,加之平时没有经历过正式的面试,毕业生心理压力较大,过于紧张,情绪调整能力不足,在面试考场发挥不好,面试成绩不理想,尤其一些毕业生笔试成绩较好,面试发挥不好,最终导致总成绩排名相对靠后。
第三条 部分毕业生体测、体检被淘汰。一是体测被淘汰。学生进入大三后,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公务员备考中,放松了体能的训练,公务员考试结束后,由于长时间不训练体能,部分学生短时间内不能使体能达标,致使自己招录单位组织的体能测评中惨遭淘汰。二是体检被淘汰。由于现行招生体检政策与招警体检政策不统一,招生体检重点检查学生的身高、体重、视力和体表等,而招警体检更为全面,重点检查血液、心电和内脏等,加之入学体检时个别厅局把关不严,以及学生在校期间身体也会产生一定变化,致使少量学生难以通过招警体检。
第四条 边远、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警力补充难。从选择职位的情况看,首先,毕业生多会选择生源地岗位。其次,选择环境较好,待遇较高的地区,经济发达地区职位竞争较为激烈。对于偏远、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职位,学生大多不愿意选择,甚至有少数考生因选不到理想的职位,放弃选择偏远、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职位。2017年铁路公安机关针对我院毕业生共设置铁路公安职位905个,共706名毕业生被各个铁路公安局录用,造成199个铁路公安职位浪费。
第五条 新的招录就业政策的实施使学生产生了入校即入警的心理,认为自己不学习也能就业,认为自己轻轻松松就能达到铁路公安公安局划定的合格线,在复习的过程中意志薄弱、学习态度不端正,存在侥幸心理。
第六条 在新政策过渡期下,学生的选择更多了,导致学生挑三拣四,录用后放弃率提升,学生诚信度下降,由于没有相应的制约政策,造成了招录单位的人力、物力浪费。
第六部分 就业工作改进措施
第一条 尽快完善机考形式,加强技术保障,建立机考模拟系统,改善考试环境。
第二条 加强在日常文体活动中,特别强调由组织者充分调动平时寡言少语、性格偏内向的学生积极参加、融入团体、抛头露面,学会在人多事多场合不紧张、不胆怯,敢说敢做,逐渐消除公众场合紧张心理,达到面试要求的心理调控水平。
第三条 建立以系为单位定期组织体能测评机制,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便于督促学生平时加强训练,查找自身体能的薄弱环节。建议学生每年体检一次,便于学生随时监测身体健康状态,有利于学生做到疾病早发现早治疗。
第四条 从入学开始进行就业指导,从根源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就业形态,纠正就业畸形,引导毕业生到边远、经济落后地区就业,促进人与岗位的和谐发展。
第五条 不定期召开毕业生座谈会,使毕业生认清当前就业形势,提高考试意识,端正复习态度,增强时间的紧迫性。
第六条 调整教学日程设置,保证毕业生在校复习,并形成彼此监督,彼此赶超的复习场面。同时邀请往年高分毕业生来校分享备考经验,使毕业生能够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合理复习计划。
第七条 出台相应的违约政策,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在日常教育中树立考生的责任意识,避免职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