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7-07-16 点击数:
一、欲报考我院专科志愿的考生,请于7月16日(周日)到北京警察学院领取专科阶段的《政审表》,未被我院本科录取且已经完成政审的考生,不必重复领取,政审办理一次即可。
二、欲报考我院专科志愿的考生,请于7月22日(周六)到北京警察学院进行专科阶段的加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如前期已经完成政审且参加过7月1日、2日组织的加试的考生就不必重复进行加试,加试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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