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8-10-15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李芳老师为榜样,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新时代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单面打印。
  3.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1)。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全校通报。
  四、征文办法
  全体教职工根据意愿自行上报,党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并择优上报不超过10篇。
  五、截稿日期
  2018年11月14日
  六、评审与奖励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选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征文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本次征文活动另设组织奖若干名。对于本次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省教育厅将在《教育时报》开设专栏,予以刊发。
  附件一: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模板[点击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