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公安部科技计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8-12-20

校属各部门:
  2019年度公安部科技计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公安部科技计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为了加强对我校省部级以上项目申报的管理,提升我校省部级以上项目论证和申报的质量与水平,本次申报采用三级论证方式,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提前精心准备,仔细研读文件,组建申报团队,认真组织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三级论证的方式,即课题组论证、系部论证和学校论证。
  1.课题组论证:由课题组根据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并进行论证后将材料报送所在系部。
  2.系部论证:系部主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后再报送系部。
  3.学校论证: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系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定稿。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科技体制“放管服”改革和部党委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的部署要求,适应新时代打击犯罪新形势、执法办案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警务实战和业务需求,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开展技术、装备、手段、标准、理论科学研究,促进新技术与公安业务应用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提高社会公共安全领域技术能力,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有力支撑。
  (三)总体要求
  1. 加强项目统筹。各部门要立足公安中心工作,强化问题导向、实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升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和评估科技成果价值的能力。要从整体上统筹安排项目,注重各类计划的功能定位与衔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促进协同创新发展,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
  2. 强化申报组织。本年度公安部技术研究、公安部应用创新、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科技强警基础工作专项和公安标准制修订等6类计划实行统一申报和集中评审。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申报组织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准确理解、把握各类计划的项目特点、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见附件2),主动服务指导,与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需求凝炼、项目遴选和材料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3.把握质量进度。各部门要严把质量关,对存在选题宽泛不聚焦、成果模糊不落地、研究力量不整合、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等问题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同时,要掌握好工作进度,确保在截止时间前报送材料,逾期填报的项目或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报送方式及时间。技术研究、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通过“公安科技管理工作平台”(网址:http://10.1.2.208:7001/gzpt)填报;公安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通过“公安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0.1.2.91)填报。请提供各项目纸质申报书1份并按计划类别分别提供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份。
  系部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后的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8日,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论证修改后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申报人据此修改后最迟应须在2019年1月1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请各部门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保密要求。涉密项目应有具备定密权或定密授权单位出具的密级批准文件,并经组织推荐部门确认后方可报送。涉密项目通过机要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通过公安网报送可公开的项目名称和非涉密信息。不接受绝密级项目和涉密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非专职教师随课程所属系部论证与申报。
  联系人:任林茂,常亚楠。电话:60666079,邮箱:renlinmao@rpc.edu.cn。
  附件:1.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公安部科技计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点击下载]
     2. 公安部科技计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点击下载]
     3. 申报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