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基层党组织: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廉洁、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重申纪律和要求如下:
一、严格自律,坚决遏制各类不正之风
各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十项规定”,严格执行“三项纪律”,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树立良好家风,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
校属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曝光。对严重违规违纪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
监督电话:60666041,60666045
中共铁道警察学院纪委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