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免评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8-09-30

校属各系部:
  根据《铁道警察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任课教师可依据免评条件申请免评。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免评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评对象
  免评对象包括初次承担授课任务、承担新开课授课任务、承担选修课授课任务的相关教师,以及教学名师、全国公安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教学标兵、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至少连续两次)教师等。
  二、免评情形
  (一)初次承担授课任务教师可申请本学年不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考评,课堂教学质量考评等级认定为合格。
  (二)新开课教师可申请本学期不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考评,一学年内只承担新开课程授课任务并申请免评的,课堂教学质量考评等级认定为良好;一学年内同时承担新开课程和非新开课程的,以非新开课程的考评成绩为准。
  (三)承担选修课授课任务的教师本学期可申请免评,一学年内只承担选修课授课任务并申请免评的,课堂教学质量考评等级认定为良好;一学年内同时承担选修课和必修课授课任务的,以必修课的考评成绩为准。
  (四)教学名师、全国公安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教学标兵、连续3年获得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连续2年获得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优秀的教师均可申请免评,免评期间每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考评等级认定为优秀。
  三、其他事项
  (一)请符合以上免评条件的任课教师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免评申请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免评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已提交免评申请且仍在免评期内的教师无需重复提交免评申请(名单见附件2)。
  (二)新开课教师需要提交免评说明和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三)院系教学督导组对初次承担授课任务教师和新开课教师正常听课督导,加强指导。
  (四)以上材料经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联系人:赵红卫、翟立斌;联系电话:60666064。
  特此通知。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免评申请表》[点击下载]
    2:2018-2019学年仍在免评期内的教师名单[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