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将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一、参赛组织部门
参赛活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涉及参赛科目的部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二、竞赛名额分配
部门 | 名额 |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 | 1名 |
铁路警务系 | 1名 |
图像与网络侦查系 | 1名 |
侦查学系 | 1名 |
刑事科学技术系 | 1名 |
治安学系 | 1名 |
警察体育与战术训练教研部 | 1名 |
公安基础教研部 | 1名 |
马克思主义教研部 | 1名 |
(注:1.去年参加人数较多的部门不再分配指标;2.去年参加过的教师不能重复参加)
三、参赛选手推荐程序:
涉及参赛科目的部门在按照竞赛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选拔推荐活动。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出发制定教学技能竞赛遴选活动方案,推荐出符合条件的参赛教师报院工会,经院工会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工会。(具体要求参阅附件1)
四、上报时间
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联系人:李莉;电话:6049,电子版发至邮箱:lili2@rpc.edu.cn。
附件1:《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点击下载]
附件2:教学竞赛申报审批表[点击下载]
附件3:教学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院工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