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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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2021年度项目预算三年支出规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效率,做好2019-2021年度项目支出规划编制上报工作,根据公安部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年度预算工作安排,现就2019-2021年度项目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年已上报项目。对于已上报的2019、2020年度项目,如无变动和调整的,此次无须重新上报。如果因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实施年度、项目金额、采购计划、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重新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部门公章并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送交计划财务处。如逾期未报,则视作无调整需求,将按原计划上报实施。
      二、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上报2021年度项目。上报项目要有明确的预算执行计划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送交计划财务处。
      请各部门将2021年度上报项目和2019、2020年调整项目填写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在加盖部门公章并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于6月8日(周五)12点前送交计划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wanglukai@rpc.edu.cn,联系电话6128。
      特此通知。
      附表1.原上报公安部2019、2020年项目明细表[点击下载]
        2.《项目申报书》模板[点击下载]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点击下载]


                            计划财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