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国家相关财经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指导、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及实施校内财经政策和财会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学院资金合法、合理、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编制学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校内预算方案,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年度决算报告;

4.依法多渠道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收费政策,组织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完善收费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工作;

5.建立和制定学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和有效措施,完善校内经济政策,倡导勤俭节约、优化资源配置,努力节约支出,提高办学效益;

6.认真做好学院事业会计核算、基建会计核算、薪酬和奖助学金发放等日常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稽核和会计监督、持续改进会计信息质量,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学院资金使用情况。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各类会计档案;

7.建设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会计核算、经费统计与服务质量和效率,做好会计信息收集和处理,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加强财务分析与预测工作;

8.负责全校财会队伍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和服务质量;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